经侦信息 

莫让别人代为办卡,以防卷入信用卡诈骗


  随着国家金融改革深入,信用卡的持有率大幅度上升,与信用卡相关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前阵子我大队就接到一起报案,南通籍受害人朱静静因工作关系认识了靖江斜桥的展某,后展某称其在交通银行工作的朋友高某还有部分业务指标没有完成,请求朱静静帮忙,在取得朱静静信任后,展某用朱静静的身份证在交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恶意透支10000多元。

  因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1、不要因“好心”帮银行工作人员完成指标而去办理自己不需要的业务。
  2、办理信用卡一定要自己亲自去银行办理,不能请他人代劳。
  3、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千万不能把这些证件轻易借给他人。
  4、在柜员机上取现时注意周边有无异常情况,防止他人在柜员机上做手脚。加强信用卡的使用管理,尽量不使相关信息透露到外面,特别是保管好密码,以免造成损失。

  银行在发卡前对相关资料应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对办卡人提供的资料要认真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方能办理。
另外,由他人委托办理的,最好不予办理,确要办理的也要与本人见面后,并出具委托书方能办理。

200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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