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地方海处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授权的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近年来,姜堰市地万海事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海事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和服务形象。先后获得姜堰市文明单位、泰州市文明单位、全省地方海事系统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收费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执法承诺、便民措施等主要政务事项以手册形式向社会合开。
姜堰市地方海事处竭诚为您服务,热枕欢迎您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