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志坚律师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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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四牌楼律师事务所
简 介
四牌楼律师事务所原是一九九八年设立的兴化地区的第三家国办所,2002年10月份改制为合伙制律师所。全所现有专职律师7人,实习律师2人,内勤1人,办公场所及设施较好。全所人员团结和睦、无私奉献,自2002年1月以来在全国参与首创了律师为政府信访工作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制度,被授予“兴化市领导信访接待特约律师服务单位”。几年来全所律师义务参与人民来信来接待数千人次,为化解信访矛盾,为地区的和谐、平安作出了贡献,被兴化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01年至2005年信访先进集体,主任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四牌楼律师所律师擅长民事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公司法等案件代理及经济犯罪辩护 , 担任着兴化市人民政府及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等一 大批企业法律顾问 , 参与了兴化地区一大批企业的改制 , 成功承办了若干有着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牌楼律师所主任陈志坚是泰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兴化分会副会长、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兴化市工商联执委,2007年被评为泰州首届十佳律师。律师祝云、盛年庆、吴爱鸾是一九九四年即取得律师资格的资深律师。律师蔡瑞年、奚胜州、马俊宏都是九十年代即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全体律师待人真诚 , 办事认真,务实而不夸张钻研而不马虎 , 一直受到各方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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