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经泰兴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为“泰兴县马甸镇土地管理所”,以乡镇管理为主,县土地局业务管理为辅1992年撤县建市,更名为“泰兴市马甸镇土地管理所”。1995年经人事部门招聘考试,择优录取,我镇国土所编制为4人,1996年机构改革,改由市国土局垂直领导。1997年正式实行人财物由市国土局统一管理,同时更名为“泰兴市国土管理局马甸镇国土管理所”。2000年全市区划调整,马甸属未合并乡镇,仍然为“泰兴市国土管理局马甸镇土地管理所”,2001年再次机构改革,更名为“马甸镇国土资源所”至今。

  马甸镇国土资源所现位于江平路东侧,马甸邮电支局以南,占地面积2193.53平方米(3.29亩)。1998年为改善办公条件自筹资金建造办公楼一幢,现在编人员3人,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党员2名;本科学历3人。

  马甸镇国土资源所管辖12个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27494人,总户数8800户,土地总面积29.6平方公里。

  马甸镇国土资源所在泰兴市国土资源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曾多次被评为“土地执法模范镇”和国土管理先进单位。2002年被评为国土管理先进单位,同时被马甸镇评为先进站所。2003年3月被泰兴市委、市政府授为“泰兴市文明单位”,2004年度被市国土资源局评为综合二等奖。二00六年十月被中共泰兴市纪委、泰兴市监察局评为先进,2007年被泰兴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获2007年国土资源局综合三等奖,被马甸镇党委评为先进基层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