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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房改办(原泰州市房改办)成立于1992年10月(原泰州市人民政府[1992]292号文),明确为二级局机构,归口原泰州市建委。核定全民事业编制10名。地级泰州市成立后,1997年7月海陵区委[1997]173号文明确区房改办为区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级别相当副科级,由区建委管理。1998年12月31日,经泰州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房改办依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2004年1月机构调整,区基金管理中心划归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经区编委批准:同意区房改办依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依照管理后,单位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核定编制,经费渠道等均不变(泰海编[2004]9号)。区房改办现有在职人员12人。内设三个职能部门:政策研究指导股,住房基金管理股、综合股。单位主要职能是指导和组织实施我区住房制度改革,落实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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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武丽君
联系人:沈友喜
联系电话:0523-86227779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
路158号
邮编: 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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