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泰州海事处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于2001年元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的正处级直属派出机构,主管长江泰州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泰州海事处现有职工128名,正式职工84名,其中海事行政执法人员43名,中共党员47名。处机关设有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含人事教育、计划基建、后勤)、党群工作部(含纪检监察、工会、团委)、财务处、督察处、指挥中心及政务中心。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泰兴办事处、高港办事处、七圩办事处、杨湾办事处;1个政府派驻机构,为泰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泰州海事处辖区范围为上起口岸水道左岸嘶马树沿岸标与对岸垂直联线,下至泰兴水道左岸界河口与对岸桃花港联线,管区通航总里程为68公里。 近年来,泰州海事处在江苏海事局和泰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港口和水运经济发展服务,坚持为泰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2003年被交通部评为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达标单位”; 2001年、2005年和2006年连续被评为“泰州市文明单位”;2005年和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2005年被中共江苏海事局委员会授予“五好领导班子”;2006年处政务中心被交通部授予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2007年度被泰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法治泰州建设学法用法先进单位”。 随着《江苏海事管理体系规则》的实施和泰州海事管理体系的全面运行,泰州海事处将进一步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围绕建设 “三个海事”、 打造“三支队伍”、实现“三个追求”的目标,按照“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海事工作要求,认真实践“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海事宗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港口繁荣和航运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和服务,争取“十一五”期间实现又好又快又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