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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土地矿产行政执法和监察工作,切实保护耕地,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预测全市年度各类用地需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供地计划,努力做到土地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
3、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全市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和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土地调查计划和土地定级、估价标准,建立健全土地统计、登记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负责土地证书的发放和年检工作。
4、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编制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同时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城乡土地开发、复垦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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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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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让领导布置的事在我手中延误;
二、不让流转的材料在我手上中断;
三、不让办理的文件在我手中积压;
四、不让差误在我手中发生;
五、不让办事的同志我这里受到冷落;
六、不让集体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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