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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是据兴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1998年3月兴编(1998)74号批复,于1999年10月在原兴化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中队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全称是兴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2002年3月28日,根据兴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兴编 [2002] 55号文件)关于市公安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批复,更名为兴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999年10月,大队组建时编制15人,张大厚同志任大队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兼任党支部书记;2000年5月,公安局通过竞聘上岗组建“一股三队”,即政秘股、一、二、三中队; 2007年8月,市局任命王国华为大队长、宗华为教导员;至2010年,经侦大队共有编制人员31人,下设综合中队、经济犯罪侦查一、二、三中队、驻国税局公安办公室、驻地税局公安办公室、驻烟草局公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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