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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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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财政所是2000年随乡镇区划调整由原红星乡财政所转变而来,为兴化市财政局及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双管职能单位,业务为兴化市财政局领导,为兴化经济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内,所内人员有八人,其中局编内人员六人,所长刘学付。该所主要职能为:组织好各项财政收入,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安排好各项财政支出,落实好上级安排的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对区属单位的资金及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加强财政监督,为区内企业及招商引资提供财政服务。
近年来,该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作风建设,全力服务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财政收入增长迅猛,从2000年的483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7760万元,在保障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及机关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外,还安排并筹措近2亿元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贴补进区招商项目土地办证资金近1亿元,并对上级安排的涉农补贴资金按政策全额发放到位,及时落实好通村道路建设及农桥建设资金,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同时管理好区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对单位财务及财政性资金加强财政监督,为近年来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04-2006年连续三年被兴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表彰为“先进服务单位”,被兴化市政府表彰为“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单位”,被泰州市财政局授予“泰州市文明财政所”,2005-2006年连续两年被兴化市财政局表彰为“先进集体”,被兴化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被兴化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06年被泰州市财政局授予“人民满意财政所”。
该所将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以文明创建为着力点,做好各项财政工作,2007年1-9月份财政收入已完成8155万元,全年将突破亿元,到2009年财政收入力争再翻一番达2亿元,同时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财力保障,并努力创建为省级、国家级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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